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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实施办法(1999)
法律主观:1土地管理法规定; 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,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。
根据 四川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实施办法 第五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(以下简称《土地管理法》)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条例》)的规定,结合四川实际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四川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〉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结合阿坝州实际,制定本变通规定。
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,农村的发展步伐越来越快,同时造成了大量的农村的田地和房产被征收,很多农民朋友也盼望着通过征收的土地,拿到一笔丰厚的补偿款。
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
1、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关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、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对耕地的保护和利用、对建设用地的开发和使用、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的规定。
2、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(以下简称《土地管理法》),制定本条例。
3、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,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***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。法律客观:新土地管理法是否已经开始实施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每两年调整一次。
土地管理法44条内容
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确定后,有关地方人民***应当公告,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。
法律主观:1土地管理法规定; 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,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。
***院审批的范围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45条的规定:征收下列土地的,由***院批准;(一)基本农田;(二)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;(三)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。
因此,《土地管理法》第44条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了明确规定,建设占用土地,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,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。 。
法律主观:土地管理法第45条是对征地的行为的严格控制性规定。同时为了保证农用地的基本红线,原则上征收农用地需要逐级审批。